简介

持续进修基金

持续进修基金为有志进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续教育和培训资助。持续进修基金的新优化措施已于2022年8月1日起实施,基金的资助上限由每人HK$20,000增加至HK$25,000。为配合此优化措施,本院正积极增加持续进修基金课程的选择,包括将课程范畴扩展至中医药、医疗保健、教育、艺术等,以回应不同进修人士的学习需要。

 

本院现提供多项「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」课程,数目正在不断增加,而课程涉及的范围甚广,包括商业服务、设计、金融服务业、语文、物流业、旅游业及创意工业。

 

以下资料摘录自持续进修基金网页https://www.wfsfaa.gov.hk/cef/tc/index.htm,一切以其为准。

持续进修基金的优化措施^ (2022年8月1日起实施)

  • 资助上限由每人20,000元增加至25,000元;
  • 首10,000元资助的学员共付比率 (即学员须自行承担的课程费用的百分比) 维持为课程费用的20%,而余下的15,000元资助的共付比率为课程费用的40%;及
  • 撤销基金申请人的年龄上限。

^ 优化措施只适用于报读2022年8月1日或以后开课的持续进修基金课程。

 


 

申请资格

申请人必须:

  • 属香港居民并拥有香港居留权、或香港入境权、或有权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限制、或持单程证从中国大陆来港定居的人士;
  • 申请人在所选修的基金课程开课时,及在*成功修毕课程后的一年内递交申请时,**年龄均须介乎18 至70岁(即年龄届满71岁之前)。逾期递交的申请概不受理;
  • 报读基金课程,并已支付全部学费;以及
  • 从未就同一项课程、学习单元或学分获其他公帑或在其他公帑资助计划下获得任何资助,例如∶在「专上学生资助计划」下获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学生资助处(学资处)提供助学金或贷款等。

*「成功修毕课程」指申请人已出席不少于基金课程总上课时数的百分之七十(或课程所规定的较高出席要求)及通过本院规定的课程评核。修读语文能力课程的申请人,另需在指定的基准试(如适用)中取得指定或更高的程度,才符合申请发还款项的资格。


** 请留意上述提及之优化措施 (2022年8月1日起实施)


 

如有任何查询,可致电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24小时热线 3142-2277 (由「1823」职员接听) 或 本院2209-0478/2209-0235。